上海科技大学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-临港实验室联合培养 2023年秋季入学外招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

时间:2023-03-03浏览:1587设置


为确保上海科技大学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-临港实验室联合培养2023年秋季入学外招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的规范,根据教育部、上海市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目前实际,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本细则面向报考上海科技大学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-临港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外招博士考生。

一、资格审核

根据招生简章,结合实验室任务需求,由上海科技大学与临港实验室共同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。

二、综合考核

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,考生准备PPT,向考核小组做课题介绍报告。

三、考核流程

1. 上海科技大学与临港实验室共同进行资格审核,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考生。

2. 考生准备材料,参加面试考核。

面试考察内容:科研自述(15-18分钟)+专业基础问答(7-10分钟),总时长不超过25分钟

具体要求如下:

1)科研自述需包含:科研计划,研究背景,研究进展情况,科研成果列表含已发表、待发表学术论文、专利等(如有)

2)材料提交:

将材料按以下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,个人简历+硕士成绩单(加盖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)+科研自述PPT(转PDF),文件命名:姓名+硕士学校全名,按后续邮件通知要求提交。

3. 面试时间:具体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。

4. 考核小组:考核小组由物质学院导师和临港实验室导师组成,每个考核小组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。

四、考核结果与录取

根据当年度博士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核情况择优拟录取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学校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。

 

 

上海科技大学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

临港实验室

20232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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